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管理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始建于1979年。成立30年来,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正按照以“建一流学院,创一流学科,办一流专业,育一流人才”为目标,争取在规模扩张、结构调整、水平提高三个方面齐头并进,实现跨越式发展,将学院办成国内一流的商学院。
一、招 生 专 业
★ 教育经济与管理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教育创新精神的教育经济管理和教育行政管理的高级人才。具备扎实的教育管理理论基础,较强的教育管理研究与实际操作能力,对国内外教育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全面的了解。完成学业后能胜任各级学校、培训中心、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教育咨询公司的中高级管理、教育项目管理和校企经营与管理工作。
三、 课程设置
|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内容简介 |
| 学位基础课 | 宏观经济学 | 3 | 总供给与总需求、通货膨胀、经济增长、货币理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消费理论、就业和失业 |
| 微观经济学 | 3 | 家庭消费行为、企业和生产者行为、市场效率与失灵 | |
| 公共行政学 ★ | 3 | 行政沟通、行政人事、行政立法 | |
| 学位专业课 | 教育财政研究 | 3 | 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分配与管理 |
| 教育管理学 ★ | 3 | 教育计划、教育经费、教育课程实施 | |
| 教育学原理 | 3 | 教育督导、教育质量 | |
| 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 3 | 人力资源管理选拔聘用、薪酬管理、员工聘任 | |
| 教育经济学 | 3 | 教育成本—效益分析、教育投入—产出分析、教育收益研究 | |
| 学位选修课 | 教育心理学 | 教师特征、学生特点、教学方法 | |
| 教育政策与法规 | 教育行政立法、监督 | ||
| 学位公共课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3 | 经济体制的形成、演变、运行 |
| 邓小平理论 | 3 | 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发展、核心 | |
| 专业外语 | 2 |
注:★带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科目
四、招生对象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可申请硕士学位。
2、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进修班课程的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五、报名及费用
1、 报名:经学院资格审查后择优录取,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并签名确认,提交一寸照片四张、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费100元。发放研究生课程班录取通知书;
2、学费为12000元,一次性交清;预收书费800元,多退少补;开课两周后一律不退学费,中途退学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颁发已经结课的单科学习证明,但不退学费。交通、食宿费自理(由学校协助安排)。
六、颁发证书
1、考试成绩合格,并提交一篇与硕士水平相当地论文者,由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研究生课程班证书(附成绩单、入学登记表和相关档案材料),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的规定,根据学员提供的详实材料,建立学员档案,存放于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
2、欲申请学位者,请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员硕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费用自理。通过国家及学校考试和论文答辩者,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七、学制及授课方式
1、 业余学习,不脱产。上课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2、上课时间为隔周双休日,每月两个周末,共四天。










